临武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临武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商贸流通、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科学技术、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全县工业经济、科技发展的重点和优先领域,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三)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监管、服务与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技工作发展;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宣传、技术市场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县科技干部、科技人才管理和引进工作;负责全县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和编制、科技基地建设;指导科技中介服务,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指导工业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技兴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与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

(六)负责国家重点新产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认定上报工作。

(七)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八)依法监督无线电台(站);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九)拟订并执行全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县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政策研究,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境内招商以及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交流合作等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统筹全县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品流通业(不含药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商业行业、物资行业、轻工行业等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开拓城乡市场;负责商品流通业(不含药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商业行业、物资行业、轻工行业的行业管理;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县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许可审批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家政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市场服务中心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专家引进总体规划、计划,建立国内外高层科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监督实施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配置中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向导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八)职能调整。

1、将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2、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能源运行相关职责、重要消费品(食盐、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4、将拍卖、典当、租赁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5、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6、将原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目标管理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以及信息化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开展综合调研,组织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研究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信息化领域和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指导县企业协会、行业组织的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消费促进工作,提出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依法对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和其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初核和备案;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境外客商来邀请办理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权责清单建设工作。

(四)工业经济运行股。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和监测分析、工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企业帮扶及减负等工作;负责工业固定资产(工业技改)投资项目产业政策把关,项目调度和对接,项目入库和立项申报。协助工业节能减排和工业招商工作。

(五)科技计划和成果股。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技兴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与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认定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宣传、技术市场管理等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基地建设;参与全县科技干部、科技人才管理和引进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建立人才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定成果鉴定、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境)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建议,负责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提出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建议,开展引进外国智力管理工作;提出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拟订建议,推进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六)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调节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运行调控的政策措施,建立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监测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与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七)商贸管理股。拟订并执行全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全县加工贸易;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县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政策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境内招商以及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交流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境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沐浴、洗染、家电维修、摄影等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研究拟订信息化领域和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指导县企业协会、行业组织的有关工作;统筹全县消费促进工作,提出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八)行业管理股。承担原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企业维稳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协助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管理县市场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二)临武县科技情报和技术市场研究所。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拨事业编制8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做好科技信息的搜集、加工、整理筛选、分析、报道工作;组织情报调研项目可行性认证;发挥科技信息尖兵、耳目、参谋作用,为领导决策、为科技兴农、兴工、兴第三产业做好信息服务;做好情报信息资料的管理,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拓展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工作;掌握技术市场的变化、发展动态,进行技术市场综合统计分析,提供技术市场信息;承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将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有关公益服务职责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责整合,组建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

(四)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有关执法机构编制事项另行明确。